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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:我国保健食品广告违规行为析
日期:2011年01月13日 稿件来源:辽宁营养学会选编
2010年9 月全国各级监管部门公布的监管信息中被点名的保健食品有135 个,其中63.7%的产品涉及“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”,因此,本月最严重的广告违规行为是“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”。
排序 违规行为分类 所占比例
1 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 63.7%
2 利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名义或利用
医药科研单位、学术、医疗机构或专家、 37.0%
医生、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
3 夸大产品适应症、功能主治 31.9%
4 含有有效率、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 11.9%
5 宣传治疗作用,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 6.7%
6 未经审批擅自发布 5.2%
7 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 5.2%
8 涉嫌虚假 2.2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