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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生部发布中国人胖瘦评判标准

日期:2010年11月16日 稿件来源:食品伙伴网讯

  食品伙伴网讯: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“体质指数(BMI)”作为判断肥胖的标准,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规定:体质指数=体重(千克)÷身高(米)的平方,BMI≥25为超重,BMI≥30为肥胖。近日,卫生部发布了中国人的胖瘦评判标准。
   我国科学家认为,这个界限值完全是以西方人群的体型、身体状况为基础提出的,用它来评判体型明显不同的东方人就不合适了。东方人包括我们中国人体型肥胖的类型不一样,东方人肥胖比较偏重于中心型就是腰腹部肥胖,而西方人则是整个身体的肥胖。食品伙伴网获悉,8月3日,卫生部发布了《 营养改善工作管理办法(卫疾控发〔2010〕73号) 》,对中国人的胖瘦给予数字定义,即:成年人一般用体质指数(BMI)作为判断标准,BMI≥24 kg/m2 为超重;BMI≥28 kg/m2 为肥胖。同时指出:超重和肥胖都是不健康的表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