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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规标准

果汁饮料标准

日期:2009年12月09日 稿件来源:辽宁营养学会选编

 
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

NYT 434-2000

绿色食品 果汁饮料

Creen food-fruit drinking

农业部2000-12-22批准2001-04-01实施

 

    为判定绿色食品果汁饮料的质量和安全性,特制定本标准。
    
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并归口。
    
本标准起草单位:中国农垦北方食品监测中心。
    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邱元亨、张宗城、刘宁、翟卉、黄海涛。

1 范围
    
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果汁饮料的定义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标签、包装、运输及贮存。本标准适用于A级绿色食品果汁饮料的生产和流通。本标准所指的果汁饮料包括果汁和果浆类、浓缩果汁和浓缩果浆类、果汁饮料类、果粒果汁饮料类、水果饮料浓浆类、果肉饮料类、水果饮料类,不包括碳酸饮料类、果味饮料类。
2
引用标准
    
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。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    GB 317-1998
白砂糖
    GB 4789.2-1994
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
    GB 4789.3-1994
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
    GB 4789.4-1994
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
    GB 4789.5-1994
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
    GB 4789.10-1994
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
    GB 4789.11-1994
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
    GB 4789.26-1994
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校验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
    GB
T5009.11-1996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
    GB
T 5009.12-1996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
    GB
T 5009.13-1996 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
    GB
T 5009.14-1996 食品中锌的测定方法
    GB
T 5009.16-1996 食品中锡的测定方法
    CB
T 5009.19-1996 食品中六六六、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
    GB
T 5009.28-1996 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方法
    GB
T 5009.29-1996 食品中山梨酸、苯甲酸的测定方法
    GB
T 5009.34-1996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方法
    GB
T 5009.35-1996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方法
    GB 7718-1994
食品标签通用标准
    GB
T10790-1989 软饮料的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
    GB
T10791-1989 软饮料原辅材料的要求
    GB
T10792-1995 碳酸饮料(汽水)
    GB
T 12143.1-1989 软饮料中可溶性固形物的测定方法折光计法
    GB
T12286-1990 水果、蔬菜及制品 铁含量的测定 110菲啰啉光度法
    GB
T12288-1990 水果、蔬菜制品 乙醇含量的测定
    NY
T391-2000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
    NY
T 392-2000 绿色食品 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
3
定义
    
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。
3.1
绿色食品 Green food
    
NY/T 391-20003.1
3.2 A
级绿色食品 A grade green food
    
NYT 391-20003.3
4
要求
4.1
产地环境要求
4.1.1
产地环境应符合NYT 391的要求,
4.1.2
生产用水果应出自绿色食品产地.
4.1.3
加工用水及其它辅料应符合GBT1079l的规定.
4.1.4
白砂糖应符合GB 317中优级品要求.
4.2
感官要求
    
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。


1 感官要求

项目

指标

色泽

应具有与品名相符的色泽,且均匀一致

滋味和气味

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滋气味。香气协调、滋味柔和,酸甜适口、无异味

组织状态

清汁型:澄清透明的液体
浑汁型:浑浊度均匀一致的液体
果粒型:汁液澄清、果粒悬浮均匀
果肉型:果肉混合均匀,无明显分层现象

杂质

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

4.3理化要求
    
理化要求应符合表2规定。

2 理化要求

项目

项目

绿色食品果汁饮料

可溶性固形物(20C折光法),%

企业根据产品特点自定

果汁、果浆

果汁含量,g/100ml

100

浓缩果汁、浓缩果浆

需标明相当于原果汁(浆)的稀释倍数

果汁饮料

10

果粒果汁饮料

10

水果饮料浓浆

5乘以标签上标示的

果肉饮料

果浆含量,g/100ml

30

对高酸度、汁少肉多或风味强烈水果,g/100ml

20

水果饮料

果汁含量,g/100ml

5

果粒果汁饮料

果粒含量,g/100ml

5

果汁、果浆

乙醇,g/l

3

挥发酸(以乙酸计),g/l

0.4

二氧化碳残留量,mg/l

10




4.4
卫生要求
    
卫生要求应符合表3规定.


3卫生要求

项目

指标

,mg/kg

0.2

,mg/kg

0.3

,mg/kg

5

,mg/kg

5

,mg/kg

15

, mg/kg

200

铜铁锌总量,mg/kg

20

六六六

不得检出

滴滴涕

不得检出

糖精钠

不得检出

山梨酸() g/kg

0.5

苯甲酸()

不得检出

合成着色剂, g/kg

应符合NY/T 392规定

其它食添加剂

应符合NY/T 392规定

菌落总数,个/ML

100

大肠菌群,个/100ML

3

致病菌(系指肠道致病菌及致病性球菌)

不得检出

霉菌,/Ml

10

酵母菌,个/ML

10

: 罐装果汁饮料还应符合商业无菌要求



4.5
净含量及负偏差
    
净含量按包装标示规定。负偏差应符合有关规定。
5.
试验方法
5.1
感官分析
    
GBT10792-19956.1条规定的方法检验。
5.2
理化检验
    
本试验所用水系指去离子水或蒸馏水,所用试剂除特注明外均为分析纯
5.2
1 可溶性固形物按GBT12143.1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5.2.2
乙醇按GBT 12288规定执行。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5.2.3
挥发酸按按 NY/T 82.16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5.2.4
二氧化硫残留量按GB/T 5009.34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5.3
安全卫生检验
5.3.1
砷、铅、铜、锌、锡分别按GB/T 5009.11GB/T 5009.12GB/T 5009.13GB/T 5009.GB5009.16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5.3
2 铁按GB/T 12286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5.3
3 六六六、滴滴涕按GB/T 5009. 19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5.3
4 糖精钠按GB/T 5009.28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5.3
5 山梨酸、苯甲酸按GB/T 5009.29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5.3
6 合成着色剂按GB/T 5009.35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5.3.7
其它食品添加剂按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5.3.8
菌落总数按GB/4789.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5.3.9
大肠菌群按GB/4789.3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5.3.10
致病菌按GB 4789.4GB4789.5GB4789.10GB4789.11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5.3.11
商业无菌按GB4789.26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5.4
净含量及负偏差
    
用计量检定合格的与标示容量相适应的量筒量取,并计算出负偏差。
6
检验规则
6.1
组批规则
    
以同一批次、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品种,同规格且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组批。产品应经生产厂按本标准检验合格,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。
6.2
抽样方法
    
在生产线上或成品库中每组批产品中随机抽取1.5L样品供交收检验,或4L样品供型式检验。每批样品不得少于6个包装。
6.3
型式检验
    
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,即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。
a)
申请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;
b)
前后两次交收检验结果差异较大;
c)
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;
d)
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。
6.4
交收检验
    
每批产品交收前,生产单位都应进行交收检验,交收检验内容包括:感官要求、可溶性固形物、乙醇、挥发酸、二氧化硫残留量。
6.5
判定规则
6.5.1
一项指标试验不合格,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。
6.5.2
为确保理化、安全卫生要求中项目检验不受偶然误差影响,凡某项目检验不合格,应另取一份样品复检,若仍不合格,则判该项目不合格;若复检合格,则应再取一份样品作第二次复检,以第二次复检结果为准。
6.5.3
对包装、标志、标签不合格的产品,允许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后申请复检。
7
标志、标签
7.1
标志
    
绿色食品果汁饮料的销售和运输包装均应有绿色食品标志,其设计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7.2
标签
    
应符合GB 7718规定,并注明原果汁含量。运输包装应注明:产品名称、品种、规格、数量、厂名、厂址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标准编号用必要的储运图示标志。
8
包装、运输、贮存
8
1 包装
    
销售包装和运输包装应按照GBl0790的规定,包装容器应封口严密、无渗漏。
8
2 运输
    
运输工具应清洁、干燥。搬运时应轻拿轻放,并有防雨防晒设施。严禁与有毒、有害或有腐蚀、有异味物品混运。
8
3 贮存
    
贮存库房应清洁干燥、通风。箱体码放距墙、离地20cm以上。严禁与有毒、有害或有腐蚀、有异味物品混存。
8
4 保质期
    
在上述条件下,保质期不低于:易开盖罐装6个月,塑料瓶装3个月,玻璃瓶装4个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