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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读农药残留新标准

日期:2013年04月09日 稿件来源:网文综合

日前,农业部与卫生部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《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。新标准将于201331日起实施,新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达2293个,和原有标准比,增加了1400余个。

  整合多种原有标准

在《食品安全法》颁布实施前,我国涉及农药残留限量的有十几个不同的标准。其中国家标准有3项:《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(GB2763—2005)、《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(GB2763—20051号修订单)、《粮食卫生标准》(GB2715—2005)。行业标准则多达10项,如《农产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、《蔬菜、水果中甲胺磷等20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等。

这些标准之间相互交叉、重复,甚至有一些矛盾之处。2009年《食品安全法》颁布实施后,要求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、食品卫生标准、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,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农业部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,通过3年努力,农业部完成了对原有标准的整合修订任务,统一为一个标准文本。

  鲜食产品标准最多

  国原有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,仅规定了201种农药在114种农产品中873个残留限量。新标准则制定了322种农药在10大类农产品和食品中的2293个残留限量,基本涵盖了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农产品,在标准数量和覆盖率上都有比较大的突破。

  新标准中蔬菜、水果、茶叶等鲜食农产品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数量最多,其中蔬菜中农药残留限量915个,水果中664个,茶叶中25个,食用菌中17个。

  与国际比尚有差距

  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(CAC)、美国和日本等国家相比,我国农药残留标准还有一定差距。目前CAC3820个,美国有1.1万个,日本肯定列表有5万多个。按照农业部制定的《农产品质量安全十二五发展规划》,到十二五末,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将达到7000个。